一是一般保證責任再擔保。集團通過對市縣擔保機構在保余額實行全額再擔保,承擔一般保證責任。所謂一般保證責任,就是當擔保機構全部財產清償完畢后仍不足以承擔全部保證責任時,由集團承擔補充清償責任。
二是承擔連帶責任的比例再擔保,又可細分為項目比例再擔保和機構比例再擔保。